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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渐已醒  

2010-05-29 15:27:59|  分类: 杞人忧天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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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富士康的十几跳,佛山市南海本田零部件厂工人为提高工资待遇而举行的罢工,似乎更是一种积极的信号——国人渐已醒。
    面对强势的资本,以消极的自杀的方式进行抗争,几乎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资本的“滴水不漏”几乎可以让政府部门“无懈可击”,剩下的只是道义上的谴责和苦口婆心式的哀劝;更何况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政府实在是有难言之隐。从“跳楼事件与企业管理没有直接联系”的初步结论,可见一斑。
    本田厂的工人则不同,面对强势资本,不屈不挠,尽管面临着被全体辞退的威胁也不屈服。他们高喊着“罢工到底”的口号,要求提高待遇,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要求重整工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公司改善薪酬机制和变革管理制度。“团结就是力量”!罢工的效果初显,有报道称,本田在华的四个整车组装厂在零部件工厂罢工发生后,组装厂因缺少库存配套件而被迫停产。本田中国证实,在变速器断产后,本田中国在广州负责出口的组装厂、广汽本田在增城及黄埔的组装厂,以及东风本田在武汉组装厂全线停产。业内人士估计罢工给资方带来的损失约为每天两亿元人民币。
    罢工实在是工人被逼而迫不得已而为之,工人不仅承受着巨大的折磨和心理压力,而且还可能要面对罢工后的巨大风险——在当今的中国,至少在法律层面上罢工还没有合法性,我国的《宪法》并没有赋予公民罢工的权利!这不能不凸显我们立法的明显滞后。当那些个委员们怀揣着会议给每位代表无偿配发的笔记本电脑时,是不是主动考虑过在立法上也要“与时俱进”,而不要一直被动地成为“群众的尾巴”?
    我国的1954年《宪法》没有关于罢工的规定,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提出:“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1975年《宪法》就规定了公民有罢工的自由。1978年《宪法》也规定公民有罢工的自由。然而,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罢工的自由却没有了,1982年修改的《宪法》,将罢工自由权利取消了。当时有位著名法学家解释说“罢工自由”是极左思想的产物。打那以后,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多次修宪,我国宪法都没有恢复规定罢工自由权利。
    如果说,之前出于我国的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形式,理论上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是领导阶级,当然不需要罢工,删除“公民的罢工自由”至少在理论上还解释得过去,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直强调“上层建筑要适合经济基础”吗?然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外资规模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由于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改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事实上不复存在,社会生产关系在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质的变革,而我们那些怀揣免费笔记本电脑的委员们怎么就忘记了马克思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论断呢?直至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仍未对公民的这一权利予以修正。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样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已于2001年2月28日就已经批准通过了加入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一条约强调工人“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这项权利”。
    有新闻报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本则新闻被舆论概括为“工资不再单由资方决定”。如何才能实现“工资不再单由资方决定”?在劳动力总体上供过于求、工会组织像无能的“阿斗”的现实下,面对着强大的资本,劳动者有发言权吗?
    有下面两个事例足以说明资本的嚣张:日前传出富士康为防止员工接连跳楼意外而发放的所谓“不自杀协议”,要求全体员工签署同意书(尽管后来因某种原因没有付诸实施)。无独有偶,本田厂方要求工人签署“不罢工协议承诺书”,该承诺书要求自愿留下工作或实习的工人保证“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就业规则》和本人与公司签署的现行有效的《实习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决不领导、组织、参与怠工、停工、罢工,不参与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的集会等任何违反《就业规则》、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消极社会影响的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公司按照公司《就业规则》以及《劳动合同》、《实习协议》约定处理”。据工人称,这份协议在中午由班长、系长、部长等在车间向员工分发,并口头告诉工人“不签视为无条件辞职”。
    据悉,政府正在鱼与熊掌之间斡旋,希望事情能够得以圆满解决,希冀会有一个“双赢”的结局,毕竟罢工可能导致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破坏。但是,罢工的权利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劳动权益、表达自己愿望的政治权利,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制衡肆无忌惮的资本的利器。
    正像电视剧《霍元甲》主题歌所唱的:国人渐已醒。但愿有立法权利的人们也会尽快与国人们一起醒过来,不再昏睡,不再沉迷于遣词造句的游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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